宿州市局建立“四项制度”狠抓工作落实
25.08.2015 11:14
本文来源: 统计局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狠抓落实、实干兴宿”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水平,宿州市统计局建立“四项制度”,确保统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分解工作任务到人的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原则,层层分解、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形成主要负责同志抓全面、分管领导抓科室、科室负责人抓专业的责任体系,推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贯彻落实效果的报告制度。坚持“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原则,及时报告市局落实重大事项情况。对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举办的重要会议及布置的工作任务,要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学习贯彻情况,并在任务完成后的7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三是跟踪问责绩效考核的督查制度。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督查相结合,创新督查方式,构建狠抓落实的督查工作机制。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分解任务工作到人落实情况、贯彻落实效果情况及其他需督查的事项。
四是民意测评社会反映的监督制度。坚持“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群众评判、注重效果”原则,每年度开展民意测评,评判各科室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党风、政风、行风及效能建设情况,促进各科室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
本文来源: 统计局
25.08.2015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