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局“四结合”推动医疗器械抽检工作

28.07.2016  16:04

一是与全年重点工作目标相结合。结合2016年度市政府岗位责任目标要求,将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医疗器械抽样品种、批次、完成抽样的时限及抽样覆盖率; 

二是与飞行检查任务相结合。按照年度飞行检查任务安排,对拟抽检单位实施飞行检查,检查其是否有违法经营和使用医疗器械行为,对容易出现问题和投诉的医械单位加大抽检力度和频次;

三是与信息化手段相结合。增强医疗器械抽检的靶向性,在网上系统录入被抽样产品信息,排除“三同”医疗器械产品,防止重复抽验,注意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相关资质的收集和查看; 

四是与案件稽查处理相结合。对抽检结果进行通报,进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评价,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单位严惩不贷,后果严重的将移交稽查处理。 

截至目前,共飞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5家,医疗机构12家,抽检医疗器械25批次,限期整改8家,移交稽查处理违法经营、使用医疗器械单位各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