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局召开专项督查工作动员培训会
10月19日,市局召开全市国税系统专项督查工作动员培训会。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梅龙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喻世超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专项督查工作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各督查组负责人针对本次督查工作重点项目进行了专项培训。
会上,梅龙副局长代表市局纪检组就本次专项督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严格对标检查。 把发现问题作为第一要务,恪守“查不出问题就是失职,查出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力争查全查深。 二是厉行即查即改。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只要政策明确,上级已有定论,应督促各地即行整改,不得拖延;对确需提交上级研究定性的,督查组应根据问题类别及时向上级部门归口请示,市局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按规定研究解决。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 各地要密切配合督察组的工作,及时确认问题、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实施整改;督查组要严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作出表率;市局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突出责任担当,力戒推诿扯皮;对督查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市局将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就进一步做好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喻世超副局长在动员讲话中强调, 一要突出重点。 此次督查重点内容为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的落实情况,同时还包括“113”系列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证合一”推行、绩效管理等内容,各督查组要紧紧围绕重点内容开展督查,做到把握重点不放松,督查疑点不放过,统筹监督无遗漏。 二要真督实查。 各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真督实查,严督细查,对督查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记录梳理,可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各督查组要认真对待督查工作,对督查结果负责,组长负督查主体责任,组员负直接责任。 三要严守规矩。 各督查人员在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中要切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矩,遵守工作纪律,做到正人先正己,为被督查单位做好表率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