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局六措施提升食用植物油质量

27.05.2015  17:42

一是加强生产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严禁使用回收过期油脂和不符合标准的原料进行生产。监督企业持续满足获证生产条件,严禁企业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严格市场退出机制。

二是加强小作坊检查。开展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普查登记,摸清底数,督促小作坊办理开业信息报告单或其他形式的登记证明。检查小作坊是否符合基本的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对环境卫生差的小作坊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取缔、关停。检查小作坊的原辅料采购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存在掺杂掺假、添加香精香料冒充植物油、使用发霉变质原料、来源不明食用油以及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植物油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抽检。依法开展食用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特别是对以往曾经发现过问题的产品要及时跟踪抽查,及时研判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对抽检监测中发现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等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原因。

四是加强违法案件查办。建立健全查处食用植物油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信息通报、移送跟踪、执法联动机制,确保对发现的问题,尤其是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市局结合检查和抽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和检查。深入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增强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有奖举报的作用,深入开展“吹哨人”制度,畅通12331等投诉举报渠道,构建社会共治格局。高度重视舆情信息,注重舆论引导,引导媒体科学、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