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局五措施扎实推进小餐饮整治

17.10.2014  11:48

一是明确标准。今年5月,制定出台了《蚌埠市小餐饮餐饮摊贩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小餐饮的登记备案条件。随着整治工作的循序推动,又研究制定了《蚌埠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店评价验收标准》和《蚌埠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评价标准》,对整治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使整治工作更具操作性。 

二是强力推进。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贯彻落实《暂行办法》为契机,对辖区小餐饮进行逐户宣传发动,发放宣传资料,让经营者熟知小餐饮服务许可备案条件;进行基本户数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开展集中整治,要求小餐饮单位对照整治标准,进行自查整改和改造提升;充分发挥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员作用,对小餐饮整顿规范工作进行逐级验收,层级督查,有序推进。 

三是疏堵结合。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注意疏堵结合,加强引导,达到许可条件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达到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经整改3个月以上,两次检查仍达不到许可和备案条件,又拒不整改的,予以取缔。整治规范工作取得了小餐饮单位的理解和配合。我市原有未达许可标准的小餐饮服务单位3409家,经整顿规范达到许可标准的511家,达到备案标准2693家,取缔26家,登记许可和备案率达93%。 

四是加大投入。各级政府部门对小餐饮整顿规范工作高度重视,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小餐饮硬件设施的提升改造工作。累计投入改造资金397万元。 

五是部门联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协调一致,联合执法,形成责任明确、联系紧密、配合有力的监管体系,共同推动小餐饮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