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局三项措施促药品规范化整治成效明显

18.09.2014  12:13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亳州市局印发了《关于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规范化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把药品流通领域规范化整治作为当前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监管责任,深入开展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加大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

二是突出重点,消除安全隐患。此次药品规范化整治的重点是,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资格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严厉查处药品批发企业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资质证明文件行为;严厉查处药品批发企业超范围经管、冒开、虚开发票和使用虚假发票,向无证企业或个人进货、供货的行为以及向医疗机构、诊所、卫生室超范围配送药品的行为。购销药品渠道是否合法,是否票(单)、帐、货、款相符;购销票据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载明购销单位、购销品种、购销金额等项目;连锁企业门店是否存在独立外采药品情况,门店购销票据是否统一,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是否完整等。同时强调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渠道的管理,坚决遏制此类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

三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组织涉药单位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传达全市药品经营规范化整治工作要求,学习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整治工作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要求企业限期自查自纠,提交整改报告,促进了药品经营企业诚信自律;同时利用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报道动员会精神,跟踪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覆盖率达100%,共出动执法人员147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52台(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584家,责令整改289家,立案17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