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审计局开展优秀审计主审评选活动
为充分调动审计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争先创优意识,促进审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市审计局研究出台优秀审计主审评选办法,在全市审计机关开展优秀审计主审评选活动。以评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提升依法审计和依法行政水平,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审计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和活力。
一是明确评选原则、目的,注重实效。优秀审计主审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依据评选条件和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坚持走群众路线,面向审计一线,充分调动审计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充分体现先进性原则。通过树立典型,发挥先进的示范作用,激发全体审计干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热情,树立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尚,倡导忠诚、进取、有为的职业品格,营造干事业、出成果、有作为的成长氛围。
二是明确评选对象、范围及时间。优秀审计主审评选为全市审计机关从事审计业务并担任主审的审计人员。参评人员以评审年度的前2个年度主审的2个审计项目参加评审,参评审计项目不得重复。同时,明确对违反廉政纪律、保密纪律、效能建设、出现审计质量或工作责任事故造成一定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评。
三是坚持评选条件,严格评选标准。优秀审计主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及遵守审计纪律情况,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运用情况,遵守审计质量管理规定实施审计情况,利用计算机审计等信息化的方法和技术使用情况,审计揭露问题及取得成效情况,审计理论与实践研究等7大方面30多项内容进行考核,充分体现对审计主审各方面所具备的高标准、高要求。同时要求严格落实评选标准,对具体评选事项进行量化分值,坚持条件不够不评选,标准未达到不评选,确保评选质量。
四是把握环节,严格评选程序。为确实评选出“成果突出、事迹典型、示范明显”的表彰对象,防止评选活动图形式、走过场,严格按照程序评选,把握评选的每个环节。要求各参评单位组织对本部门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进行自我考核、自我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名及其2个主审项目报市审计局评选办参加评选。市审计局评选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核。根据审核得分及名次,提出评选意见报市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对审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最终确定评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