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审计局多举措推动经责审计全覆盖
2015年,合肥市审计局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为指引,通过分类审计、分级审计、拓展内容、完善制度等,多举措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
一、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2015年以来,分类制定了县(市)区检察长授权审计、县(市)区长、市级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等审计工作方案,指导承办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将检查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务院“约法三章”、廉洁从政以及“两个责任”贯彻落实等,纳入审计内容范畴。
二、分级分层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一是 组织实施了县(市)区长、市本级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截止于日前,2015年市本级已完成13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审计项目实施。 二是 推动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了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今年市教育局开展9所学校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 三是 授权县(市)区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县(市)区检察长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委托,市审计局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审计重点、统一审计时间和审计报告”四位一体的方法,授权县(市)区审计机关组织实施。 四是 指导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开展。为解决领导干部变动后工作的连续性问题,离任领导干部必须经过“一清理多监督一交接” , 为离任和接任领导干部搭建阳光交接平台。
三、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为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到“四个”关注: 一是 关注工程招投标交易、产权交易、土地出让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内容; 二是 关注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土地开发利用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三是 关注机构设置、编制执行情况等方面内容; 四是 关注将“两个责任”落实贯穿到经济责任审计中。
四、探索完善审计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 一是 探索建立村(居)负责人审计制度建设,推动村(居)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 谋划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建设,在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不断推动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