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审计局“五项举措”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根据滁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滁州市审计局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实施“五项举措”,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助推该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
一、突出重点、全面审计 。围绕滁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开展审计工作,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重大投资项目、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不断加大对预算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国有企业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逐步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预算执行审计。 滁州市审计局每年对本级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以及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市直单位预算资金规模、财政资金分配权限等,将市直预算单位分为ABC三类,A类三年一轮审,BC类五年一轮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资金收支规模和社会关注度,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被审对象划分为ABC三类,A类实行任中抽审,离任必审;B类实行任中抽审,离任抽审;C实行任中抽审,离任交接。确保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政府投资审计 。建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为前提,施工阶段跟踪审计为主体、竣工结算审计为重点、财务决算审计为补充”的审计监督模式,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审计全覆盖。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审计机关采用跟踪审计方式,并依法实施竣工结(决)算审计;对投资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审计机关安排进行竣工结(决)算审计;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结(决)算审计,审计机关进行抽查监督。
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审计 。对市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采取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安排审计7—8户,实现5年内轮审一遍
重大专项资金审计。 每年选择4-5项重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同时,结合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等专业审计,对有关重点专项资金实施审计监督,确保5年内对重点专项资金轮审一遍。
二、不留盲区,有序推进。 摸清底数,建立被审计对象数据库、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数据库、政府投资审计协审中介数据库、审计人才库(计算机审计专家库、审计能手库和内审人才库)和特约审计员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管理,有效使用。同时强化审计计划管理,在确保完成法律法规规定、市委市政府交办、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及授权审计任务的前提下,综合各种审计需求,科学制定审计监督全覆盖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做到统筹安排、分步实施、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三、“四位一体”、健全机制。 着力构建国家审计主导、主管部门协同、社会审计参与、内部审计补充的“四位一体”、密切配合、功能互补的审计监督全覆盖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事项,具体单位承担直接责任,主管部门承担主体责任,财政部门承担管理责任,审计部门承担再监督责任,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四、“1+N”、“捆绑式”审计。 积极探索采用“1+N”、“捆绑式”审计,即以预算执行审计为依托,与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专项资金审计、效益审计等结合,由单一审计向综合审计转变,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对同类项目实行“捆绑式”审计,既提升了审计工作的整体效能,又实现了审计资源和成果利用的最大化。
五、扁平化管理、兵团式作战 。打破科室界限,整合审计资源,实行扁平化管理。对重大项目审计,实行局长担任组长,优化资源配置,合理配备多专业审计力量。在现场实施组织方式上,采用“多兵种合成、兵团式作战”,集中力量,重点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