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审计局在实施“环境优化工程”过程中,深入推进审计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化、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审计执法环境公正、透明。一是抓好内部分权。建立科学合理分权机制,深入实施业务“大部制”和计划、审计、审理和执行“四分离”制度,强化薄弱环节,配强力量、做实审理工作,使审计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保障审计执法行为规范和公正。二是实施“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重点,以责理权、清权查险,从人、财、物三方面合理设置权力结构、配置权力资源,明确权责边界。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业务操作流程图、投诉举报渠道等向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规范自由裁量行为。结合审计执法各环节权力分布结构,突出底线思维的原则,进一步细化自由裁量标准,规范审计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自由裁量行为的滥用和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