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宗教局积极探索宗教事务管理社会化、法制化

30.10.2014  23:18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宗教工作凸显出社会管理的属性,马鞍山市宗教局在工作实践中,从五个方面积极探索宗教事务管理的社会化、法制化。

 

从管理机制上。 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市和各县区、开发园区都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构建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宗教工作网络。

 

从管理方法上。 注重教育引导,合法登记宗教活动场所由县(区)民宗局属地管理;未登记的由宗教活动场所社区(村)与宗教活动场所签定承诺书,县(区)民宗局监管,相关社区(村)了解情况、依法管理、预防渗透;极个别管理混乱的依法取缔。

 

从社会知晓面上。 扩大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宣传面,在网络、报刊等媒体上开展宗教、宗教工作知识竞赛,在社区(村)、公共广场设立宣传专栏。使全社会了解宗教管理工作,进而理解、支持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从规范行政权力上。 进一步疏理行政权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压缩了市级宗教类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完善了宗教自由裁量权标准。

 

从法律救助上。 建立对信教群众法律救助渠道,由市检查院、市中级法院在市清真寺、小九华寺设立法律咨询点,为宗教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