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完成第四批市级和谐寺观教堂评选工作

22.01.2016  10:20

近年来,马鞍山市宗教局根据国家和省宗教局部署,在全市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先后命名表彰了三批市级“和谐寺观教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自2015年10月以来,马鞍山市宗教局组织各县(区)民宗局对照八项创建标准和《马鞍山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评分细则》,采取自下而上,深入实地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考评筛选,共评选出含山县八福寺等11处宗教活动场所为马鞍山市第四批“和谐寺观教堂”。

 

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开展以来,马鞍山市共命名市级和谐寺观教堂55处,其中成功申报国家级和谐寺观教堂3处,省级和谐寺观教堂24处。这些宗教活动场所模范遵守宗教政策法规,管理规范,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为马鞍山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文化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