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安监局约谈危化充装工作负责人

04.12.2014  11:06
      为切实吸取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教训,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充装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2014年12月1日,阜阳市安全监管局李哲局长、汪金诚副局长约谈了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阜阳昊源制气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李哲局长首先传达了《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精神,认真听取了两家企业近期加强充装管理的具体措施。李哲局长要求企业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该起事故3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72人被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惨痛教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能要钱不要命;要立即组织销售、充装、保卫、安全管理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事故调查报告》,对涉及充装的各环节开展一次事故类比隐患排查;要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充装管理的通知》(阜安监化2014〕257号)要求,在罐车充装前严格进行检查,切实做到“四必查”。对于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尤其是改装、伪装和非危货运输车辆的,一律不得充装和装载,从源头上杜绝超载、超限等违法运输行为,为阜阳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