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召开市委统战工作暨全市民族工作会议
3月25日,阜阳市召开市委统战工作暨全市民族工作会议,进一步推进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
在阜的九位市委常委及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委书记、统战部长、民宗局长;民族乡、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民族村(社区)所在乡镇(办事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代表以及市直有关单位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约26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平主持,市委副书记叶露中宣读了《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对24位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现场颁发了奖牌和证书,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统战部长李志伟作工作报告。市委书记于勇会上发表讲话。
于勇在讲话中指出,多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民族工作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积极贯彻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展,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改善和提高,全市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
于勇指出,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阜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迅速崛起总体目标的一项重要工作,决不能因为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小而轻视民族问题、放松民族工作,更不能因为民族工作难度大而不敢管、不愿管。一定要按照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两个共同”主题,深入实施“优先发展”提升行动,加快民族乡村发展步伐,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市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于勇强调,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积极构建民族工作大格局。各级党委要把民族工作作为必须做好的分内事,必须种好的责任田,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党校、社会主义学院的重要教学内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民族工作,及时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夯实民族工作基础,尤其是要充实县级民族工作力量,把最近沈素琍常委和方春明副省长的指示精神落实好,确保民族工作顺利开展。要从增强合力入手,健全体制机制。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民委委员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共同推进各项民族工作任务。要从提升能力入手,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民族工作部门活力。
李平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本次会议精神,坚持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工作着力点,创新方式、细化措施,切实加大新时期民族工作力度,着力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与水平。要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认真查找民族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督促检查,扩大整改效果,为全面开创阜阳民族工作新局面扎实工作。李志伟部长在工作报告中对今后一段时期及2016年重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