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委宋国权书记肯定和赞赏法院工作
安徽法院网讯 6月17日,铜陵市委宋国权书记在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呈送的《铜陵法院调研》第2期《2012年—2014年5月铜陵两级法院审理三类借贷案件的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市中院的这份调研报告很有针对性,值得工作中研究借鉴,当前经济下行的环境下,借贷案件高发频发,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以依法处理是原则,化解风险是目的,对重点企业和重大案件要高度重视,积极稳妥处理。对违法犯罪要坚决打击。感谢法院同志们。”这是宋国权书记二十天内连续第二次对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和赞赏法院工作,并提出殷切希望。
调研报告以翔实的数据,深入分析了近三年来两级法院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涉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的案件的基本态势,包括案件数量剧增、涉案标的额大、借贷主体多样化、案件涉及面广、被告人数增多、“批案”现象严重等九个方面特点,以及法院在审理三类借贷案件中,存在法律适用难、认定事实难、送达文书难、调解成功难、执行到位难等方面的困难。同时,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案件特点进行剖析,三类案件激增的成因既有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社会诚信普遍缺失等宏观方面,又有银行自身管理不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限等微观方面。
调研报告指出,该市两级法院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始终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充分发挥商事审判的职能作用,妥善审理三类借贷案件,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升级。一是加强协调,上下联动,妥善处置。建议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协调组织工作,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慎重立案,统一处置。上下级法院之间加强沟通,统一执法措施和裁判尺度,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审执三类借贷纠纷案件要区别对待。对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谨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对民间借贷案件,依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借贷行为不予保护;对涉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案件,审慎确定效力,支持金融创新。三是切实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引导银企合作,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注重通过调解手段平衡借贷双方利益。四是探索司法与行政联动化解借贷问题的新路子。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联动效能。五是在重大、敏感案件中增强大局意识。妥善处理好中发电气(集团)公司等系列案件,充分发挥“稳压器”、“调节阀”的作用,为企业渡难关、优化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实现在司法的主导下转“危”为“机”。
调研报告建议,金融机构应加强贷款风险防控,合理审慎对待联保方式,防范信贷风险的发生。贷款企业要转变经营方式,增强抗风险能力。相关部门应改善投资环境,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小额贷款、担保等金融业务有序发展;加强市场监管,特别是对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的监管;加大法律知识和风险防范的宣传。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市法院将以宋国权书记重要批示为指导,始终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充分发挥商事审判的职能作用,妥善审理三类借贷案件,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