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妇联五举措助力“两癌”贫困妇女健康脱贫

02.02.2016  10:34

  2013年以来,为提高农村妇女“两癌”的早诊早治率,提升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池州市妇联按照全国和省妇联工作要求,创新服务,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两癌”免费检查及救助工作,为推动农村“两癌”贫困妇女健康脱贫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一是积极动员,有序组织参检。将受检妇女登记造册,逐户逐人通知到乡镇卫生院参加筛查,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市共组织了59980  名农村妇女参加“两癌”免费检查,经检查患“两癌”人数为299人。二是摸清底数,精准开展救助。各县区妇联在乡镇、村逐级摸底上报的基础上,主动与农合办、民政等部门对接,联合审查确认,及时进行信息更新。“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资金”计划指标下达后,采取自下而上方式,确定“两癌”贫困妇女救助名单,以确保该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2013以来,共为全市429名农村患“两癌”妇女建立了信息档案,向省妇联申报救助农村患“两癌”贫困妇女63人,争取救助资金63万元。三是规范管理,及时发放资金。2015年,为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安全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将“两癌”救助资金直接拨到救助对象账户或分点集中发放。救助资金发放到位后,市妇联按照“基金”管理办法,指导县区妇联及时将“两癌”免费检查及救助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归卷,确保资料齐全、内容完整、信息真实。四是宣传培训,增强保健意识。市、县区妇联在救助资金发放和宣传中,严格按要求做好宣传标识及统一工作。除在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外,各县区妇联还通过举办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防御能力。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4.8万份,先后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31期,参训妇女2600  余人次。五是关爱帮扶,扩大实施效果。在实施“两癌”项目时,各级妇联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争取更多资金关爱帮扶患“两癌”妇女。如:东至县将“两癌”纳入了大病报销范畴,新农合按单病种给予报销,治疗中取消了入院门槛费,最高报销比例可达总治疗费的80%。同时,该县民政部门还将家庭困难的“两癌”患者列入了大病救助,对低保户报销后的自费部分按70%给予补助,最高封顶救助8000元;对不是低保户因病致贫的困难户,对报销后的自费部分按70%给予补助,每个人最高可享受2000元大病救助款。市、县区妇联在做好救助工作的同时,还注重对救助对象进行跟踪服务管理。2013年以来,全市共有100名患“两癌”特困妇女得到卫生、民政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救助资金9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