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对各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打分 不及格或约谈负责人
21.11.2014 12:54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昨日,记者获悉,《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发布,接下来将以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对各市进行打分。对未通过终期考核的市,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由省政府领导约谈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办法规定,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以各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按照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与建筑节能、机动车污染防治、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燃煤小锅炉整治、清洁生产、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大气环境管理等9项指标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结果于每年3月底前报省政府,经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并交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省财政将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加大支持力度,不合格的适当扣减专项资金。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市,由省环保厅会同组织、监察等部门约谈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整改,并暂停该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取消有关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在此基础上,对未通过终期考核的市,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由省政府领导约谈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暂停该市所有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在考核中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由监察部门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记者琚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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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2014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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