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多措并举加大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力度
3月11日,滁州市宗教局对市属区、来安县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主要是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制度是否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检查、调研。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探索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新举措。
一是建立安全管理责任网络。明确要求:市、县市区宗教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市、县市区宗教局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分管到具体宗教;市、县市区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作为本宗教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县市区各宗教活动场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场所具体分管的小组成员及安全员,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同时,市、县市区宗教局与各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市、县市区宗教局要进一步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市宗教局每季、县市区宗教局每月要对所属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场所的电路、香火及消防管理工作落实情况,通过找准隐患、查堵漏洞、明确责任、完善预案,积极推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保障场所安全。
四是强化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各项消防设施、器材,各县市区宗教局要对所属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要定期开展消防设备、器材使用培训,确保相关器材100%完好,可使用,会使用。
五是进一步完善和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市宗教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联系一个宗教团体和一个宗教活动场所,县市区宗教部门按照各地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数情况,分别落实联系工作人员和定人定责,落实监管责任。真正做到全市600个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