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注销马鞍山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测绘队等单位测绘资质的通知
09.01.2015 13:3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皖国土资函〔2015〕42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广德、宿松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测办〔2014〕45号)要求,经审查,以下单位不符合复审换证条件,其测绘资质予以注销:
1.马鞍山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测绘队(证书号:丙测资字34910013);
2.庐江县土地事务所(证书号:丁测资字34911014);
3.合肥市金诚测绘有限公司(证书号:丁测资字34901052);
4.合肥四达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证书号:丁测资字34901002);
5.滁州远大测绘有限公司(证书号:丁测资字34908023);
6.六安市金鼎测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证书号:丁测资字34909006);
7.南陵县金陵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证书号:丁测资字34912014);
8.郎溪县宇川房产测绘有限公司(证书号:丁测资字34913031);
9.安徽宣城金川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证书号:丁测资字34913011);
10.安庆市宜秀区水利工程所(证书号:丁测资字34916036)。
安徽省第二测绘院乙级测绘资质已经申请升为甲级,原乙级测绘资质(证书号为乙测资字34901017)予以注销。
2015年1月9日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9.01.2015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