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无为县市场监管局强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1)

26.11.2015  19:50

  为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的监管,无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强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

  自2014年10月1日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施行以来,该局通过广泛宣传,督促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履行企业信息公示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还有一些企业存在信息公示意识不强,不及时履行企业信息公示义务的情况。今年以来,全县先后共有491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通过2015年1月开展的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发现属“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情形被列入的企业有8户、未按规定录入即时信息被列入的企业有5户;7月份,通过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报被列入的企业有452户;8月份,通过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发现的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的企业有3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的企业有23户。

  该局强化信用约束机制的落实,对依法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约束,在评先、贷款等方面都予以限制。经企业申请,目前,该局依法对10户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移出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