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霍山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

08.05.2015  20:02

  为保护县域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行为,进一步提高地理标志商标创造、运用和管理水平,霍山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对地理标志商标规范使用和品牌建设的指导。按照“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要求,规范“霍山黄芽”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商标权利人——县茶叶协会制定出台 “霍山黄芽”包装和商标使用管理措施,按照“统一母品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突出子品牌(企业品牌),母子品牌联动”的办法,生产、加工、经营霍山黄芽的企业必须先取得商标持有人授权许可,拥有自主商标、专用包装、标志认证等,方可申请使用“霍山黄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全县霍山黄芽、霍山石斛主要生产区、销售集中区,开展执法排查,清查不标明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商标、标志等产品信息,清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QS认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绿色食品、等标识、标志违法的使用;制止擅自冒用或造伪证明商标、产品专用标志,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的侵权行为;坚决打击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伪造产地、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

  三是做好执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向广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生产经营者宣传地理标志商标品牌保护保护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强做大产业的重要意义。注意发挥群众投诉举报的积极性,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加大打假宣传力度,曝光典型案件,及时宣传执法成果,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和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是加强协调配合执法联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和执法协作,追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违法印制,查处异地假冒行为;与公安、农委、林业等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做好司法移送衔接;加强与茶叶协会、石斛协会等地理标志商标管理单位和使用企业的沟通、联系与协作,研判形势,出台办法,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规范使用的衔接工作,形成整治打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