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怀远县市场监管局切实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管
今年以来,怀远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检查金融机构5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检查商品房销售企业21户,提出整改意见8户;检查商场超市286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0份;检查汽车销售企业27户,对3户存在“霸王条款”的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结合怀远实际,起草了《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法规科、市场科、消协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的督查、指导和协调工作。使专项整治行动得到了组织上的保障。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为了扩大整治声势和社会影响,在电视报纸等媒体、门户网站发布整治公告,内容包括:重点规范的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中不得规定的内容、自查整改时间、备案时间、执法检查时间,形成消费者、社会各界、媒体等共同关注和积极参与的有利局面;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之机,以发放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开展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辨识“霸王条款”的能力,共发放宣传资料5千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200余人次。
三是强化素质提升。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安徽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对案件查处中发现的不平等条款进行重点评析,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全县共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执法人员100余人次。
四是强化行业自律。组织重点整治行业企业负责人学习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提升企业守法意识;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督促企业纠正不合法、显失公平的条款内容。同时,依托行业协会,督促企业规范合同格式视款的制定和使用。全县共举办培训班3期,开展行政约谈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