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濉溪县市场监管局“五个强化”开展农村市场集中整治

04.02.2015  16:58

  近日,濉溪县市场监管局采取“五个强化”措施,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农村打假宣传,提高群众维权意识。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乡村、集市、田间地头和城乡结合部,现场向群众宣传新《商标法》、新《消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讲解专项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打假成效,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增强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提高群众防范风险、识假辨假的能力。目前共开展宣传活动1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二是强化涉农商品监管,严查侵权假冒行为。围绕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小家电、日用化工、五金电料等消费品和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各类商品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周边地区、假冒侵权案件高发地进行重点监管,集中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经营行为。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执法车辆32台次,检查各类经营户260户次。

  三是强化市场巡查力度,确保农村消费安全。充分发挥基层市场所职能,充分利用市场监管网格化巡查机制,加强巡查力度,积极引导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防止来路不明的商品进入市场和农民手中,确保农村消费者买到安全放心商品。目前已指导帮助32户食品(农资)经营户建立完善经营管理自律制度。

  四是强化侵权假冒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商品较多的问题,集中开展整治,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误导农村消费者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维权体系建设,提升消费维权效果。进一步加强农村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以“12315”、 “12331”、“12365”申诉举报网络平台为基础,依托农村“一会两站”,及时受理并处理农村消费咨询、申诉和举报,将消费维权责任落实到基层网格执法人员,确保维权案件就地受理,消费纠纷及时调处。同时充分发挥在各乡镇、村组设立的“12315”维权联络站(点)作用,引导商家增强消费纠纷自我调处能力,在消费调解联络员的指导下,倡导当事人双方对金额较小的、分歧不大的消费纠纷自行和解,降低成本,提高消费维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