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花山区市场监管局“五严”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19.03.2015  17:19

  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农民的春耕生产,马鞍山市花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清查辖区内的农资批发、零售经营户主体资格、自律制度落实情况、有无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现象。

  一是严把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结合年报工作,对辖区内的农资生产、经营批发零售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检查企业前置审批证件是否有效,经营资格是否合法,营业执照和前置许可项目范围是否一致。对前置许可证件过期失效或不具备其他资格条件的,责令立即停止其经营活动,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是严查农资经营户自律制度。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监管信息。督促农资经营户自律制度的落实,指导经营户完善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等制度,引导农资经营户树立诚信经营意识,确保农资消费安全。

  三是严格农资商品质量抽检。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农资商品抽检。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市场巡查发现的、新闻媒体披露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农资经营者为重点,扎实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坚决把不合格农资商品清出柜台、清出市场。    

  四是严打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重点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及其配件商品为重点,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变质、失效、质量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的行为;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销售无产品生产批准文号、无产品登记证号、无品种审定号、无厂名厂址农资产品的行为;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利用各类媒介和形式对农资产品的质量、功效、使用范围作虚假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

  五是严抓农资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广泛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注重增强农村消费纠纷调解力度的增强,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资打假工作,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