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七举措推进“红盾护农”行动

10.03.2015  19:25

  为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认真组织开展了“红盾护农”保春耕行动,确保农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

  一是依托商事制度改革,规范农资市场主体。该局认真分析、梳理农资市场监管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按照国务院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部署,正确处理激发农资市场活力和加强市场监管、“宽进”与“严管”的关系,坚持放管并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从侧重规范主体资格向侧重规范经营行为转变,放宽准入条件,激发市场活力,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营造宽松平等的农资市场准入环境。

  二是依托信息公示,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机制的基础作用,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构建以随机抽查为核心的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对乡镇集贸市场、农资商品集散地、农资连锁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场所的监督检查。逐步完善农资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措施,通过信用约束,实现农资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确保农资消费安全。

  三是依托质量抽检,强化农资质量监管。该局制定了春季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市场巡查发现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农资经营者为重点,扎实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计划抽检农资商品40组,成品油20组,并将加大对抽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的查处、整改力度,坚决把不合格农资商品清出柜台、清出市场。

  四是依托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突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基本职能,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准确把握职能定位,依法严厉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对肥料产品虚假标注有效成分、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发布虚假农资广告以及利用广告对产品质量、功效、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加大对不法游商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借厂家直销、送货下乡、农技服务等名义走村串户,兜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

  五是依托专项整治,解决农资市场突出问题。紧扣农时,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行动、肥料打假专项执法行动,突出肥料、农膜、农机具及其零配件等重点商品,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大的企业及农资商品集散地。着力解决社会关注、农民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震慑违法行为。

  六是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效能。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做好农资监管信息的采集、整理、录入、分析工作,将农资市场监管与信息技术融合,不断增强农资市场监管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依托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整合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和农资案件查处等信息,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实现农资商品进货源头可溯、批发流向可控、零售末端可查,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撑,逐步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七是依托网络监管平台,将红盾护农向网络延伸。以“红盾网剑”行动为切入点,深入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将“红盾护农”向网络延伸。积极利用技术手段搜索、排查发现农资违法案件线索,采取网上锁定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以及虚假标注、虚假宣传、“傍名牌”等违法行为,依法开展网络销售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对不合格的农资,依法予以查处,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