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查作风建设。看是否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有无作风涣散、纪律松驰、推诿扯皮等现象。二是查能力建设。看是否具有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是否熟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是否掌握国土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有无不胜任本职、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三是查政务公开。看在行政审批、土地出让权、矿业权、土地整理项目立项、土地登记发证等行政审批过程中,程序、依据、收费标准、审批结果等是否公开透明。四是查民主科学决策。看在行政审批、人事调整、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结构科学、配置合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健全完善。五是查依法行政。看是否存在粗暴执法、以罚代法、“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运行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健全。六是查维护群众利益。看“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是否落实,征地补偿费是否到位,对群众的投诉举报是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张启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