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国土局“三维”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3.06.2014  11:03
          近年来,桐城市国土资源局始终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秉承“多管齐下促双保、三维集约促利用”的工作理念,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坚持时间集约、空间集约、效益集约的“三维”集约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坚持时间集约。所谓时间集约,就是建立开竣工保证金制度,市政府出台《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开竣工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开竣工时间,收取开竣工保证金,经营性用地按土地出让起始价的20%收取开竣工保证金,工业用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收取开竣工保证金。在出让合同中约定返还出让金的条件和返还比例。开竣工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对按期开、竣工的根据合同约定返还开竣工保证金,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开、竣工的不予返还开竣工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抵作违约金。通过建立开竣工保证金制度,有效促使工业项目和开发项目用地能够及时开竣工,避免了土地的闲置和浪费,在时间上有效的集约利用了土地资源。
        坚持空间集约。空间集约是最大的集约,空间集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强规模的预核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工业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通知》规定,所有工业项目在签订入园入区、投资、招商引资等协议时涉及土地方面的内容须经市土委会批准。所有项目在向市土委会申请用地计划时,必须明确“亩均投资强度”、“亩均产出”、“容积率”、“建设时序”、“开竣工时间”等五要素。由国土部门牵头会同发改委、规划局、经信委、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实行“1+6”集中并联审批。发改委审核是否符合产业目录;规划部门进行工业用地控制指标预审;环保部门审核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经信委进行亩均税收、是否符合当地工业规划的核定,是否为落后和淘汰的产能产业,技改、扩改项目的备案;国税局对所申报项目进行税收测算;地税局对所申报项目进行税收测算,国土局进行建设项目用地规模预核定;通过上述单位集中审批后的项目再由国土局后报市土委会,方可进入供地程序或纳入工业项目预备库,从而有效集约了土地资源。二是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标准化厂房是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难的有效办法,是集约用地的重要举措。2013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的意见》,明确标准化厂房的建设具体指标,对达不到规定指标的不予安排用地指标。2013年全市建设标准化厂房20万平方米,解决了中小企业发展平台问题。
        坚持效益集约。一是加大土地出让金清缴力度。市政府组成联合清缴机构,对历年来拖欠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下发催缴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出让金,对不能按期缴纳的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缴到位。二是建立土地使用税双向调节机制。工业项目用地土地使用税按省规定标准从高征收,对投资建设达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程度的工业项目,根据投产后上缴税收情况,按照土地使用税一定的比例给予奖励。三是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控制标准。2013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工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工业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及《安徽建设用地使用标准》,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行政办公生活设施用地比例等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桐城市国土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