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四项举措积极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
马鞍山市是安徽省唯一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城市,少数民族户籍人口约2万人,流动少数民族人口近4000人。为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管理工作,马鞍山市民委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服务网络,延伸服务触角。将全市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基地纳入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民族工作网络,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做到民族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覆盖广泛的民族事务服务网络。在市长公开电话、政风行风热线中增设民族工作内容,受理民族方面服务事项,畅通少数民族群众咨询政策、表达诉求的渠道,为构建和谐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夯实基础。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满足群众需求。切实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各级各部门先后投入1500多万元,建成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5座清真寺、5处回民公墓、2处清真饭店和2处清真屠宰场,市、县(区)财政分别设立春节清真牛羊肉专项补助资金和开斋节活动经费,满足了少数民族群众生活习俗方面的特殊需求。
三是发展服务组织,营造服务氛围。以服务少数民族、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在全省率先成立市少数民族联谊会、少数民族法律服务点等社会服务组织,举办民族团结文艺演出、民族宗教书画摄影展、知识竞赛、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送书送戏下乡等一系列社会公益活动。精心打造一间接待室、一张服务卡、一部专线电话、每周一个服务日的“四个一”工作模式,专门为少数民族群众开辟一条法律服务的“绿色通道”。指导采石街道与职业技术学院联手建立少数民族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成立少数民族志愿者服务队,为社区居民提供修理家电、爱心护理等便民服务,在全社会营造了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四是搭建服务平台,提供贴心服务。在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设立少数民族服务窗口,发放《少数民族服务指南》,优先为少数民族人员提供劳动就业、法律援助、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依托社区民族工作网络,将流动少数民族人员就业、就医、计生、子女就学、劳动维权等事务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内容,力所能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每年夏季来马销售瓜果的少数民族经营户动态,优先为他们提供地段合适的销售摊位,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适当减免税费,帮助他们提高生存发展能力。近两年来,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坚持就事论事的处理原则,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