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四举措进一步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

22.11.2016  20:40

一是定期培训。定期举办各类宗教教职人员政策法规培训班,进行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培训。组织教职人员参加全省宗教界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建设培训班。重视加强中青年教职人员的教育培养,继续与安徽师范大学共同办好全市宗教教职人员成人教育大专班。

 

二是开展活动。继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督促市佛道教重难点问题解决,组织了“回头看”活动,进一步端正教风、清净道场。积极支持市基督教“两会”开展“神学思想”建设活动。组织宗教界人士举办了全市宗教界“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主题演讲比赛 。

 

三是改进作风。结合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召开了“和谐寺观教堂”和优秀宗教教职人员表彰大会,确定了2015年度市级“和谐寺观教堂”40处,推荐上报省级和谐寺观教堂4个,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规范考核。制定《芜湖市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及考核办法》,按照《办法》要求对近三年度全市宗教教职人员进行了考核,通过考核,将在工作表现突出的宗教教职人员进行了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