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商务局重温《党章》《条例》 做到心中有戒

19.04.2016  15:48

界首市商务局重温《党章》《条例

做到心中有戒

 

4月19日,在全市轰轰烈烈开展“党性、党责、党风、党规、党纪”专题教育活动中,界首市商务局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宣传《党章》《条例》,全力争做“四个看齐”“四个自觉”的先进和模范,党组再次召开党员专题教育学习会,重温《党章》《条例》,做到心中有戒,警钟长鸣。

学习会由陈学新局长主持。首先,他带领大家再次通读了《党章》,重温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党的最高理想、最终目标及行动指南,表明党坚持“三个代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决心和信心。而后重点研读党员的八项义务和八项权利,并严肃强调,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等八项义务是每一位党员履行最基本的义务,任何党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党员还享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等八项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接着,分管组织的负责同志带领大家重温了《条例》的若干条文。通过重温和研读式的重点学习,广大党员对党纪、党规有了更深层次的知晓和理解,思想有了标杆,心中有了规矩,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能更加自觉、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对党纪党规常怀敬畏之心,常绷敬畏之弦,做到时时处处明镜高悬,心中有纪,心中有戒,警钟长鸣。(王雨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