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滁州市司法局着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蚌埠市司法局: 一是在全市各县(区)设立并全部挂牌成立社区矫正大队,对司法所编制进行清理和单列,工作专业化队伍得到明显加强;在两个开发区设立司法分局,有效解决监管空白现象;选派9名监狱、解毒干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聘用14名社区矫正助理员、招聘85名大学生社区矫正公益岗位和96名社区矫正协管员,充实基层执法辅助力量。二是全面落实审前社区影响调查评估,与审判机关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回访”制度;与检察机关建立联合督查制度,确保执法程序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到位;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合追逃机制,全市裁定收监未执行的17人中已有9人收监执行。三是积极推进场所设施建设,加强市级社区矫正中心信息指挥中心建设,全覆盖建成县区级社区矫正中心,并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四是积极推进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强化社区矫正科技支撑,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对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笔迹、指纹、声纹、DNA、手机等要素,进行采集;完善公安机关情报数据信息库,达到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加强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和身份证刷证监管工作,探索建立电子签到制度,实现指纹报到和身份证刷证互补;对有一定重新犯罪风险、不服从教育监管和新入矫等三类人员开展电子腕带实时监管。五是积极推进人才师资库建设,推动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积极有效落实教育学习任务,不断提升教育矫正专业化水平。同时,组织社会成功人士与社区服刑人员面对面开展“励志及创业”交流活动。
滁州市司法局: 一是健全和理顺开发区、园区等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召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南谯区和琅琊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事宜,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消除社区矫正工作监管盲区和死角,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全覆盖。二是合理配备社区矫正工作力量,重点加强县(市、区)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和司法所工作力量配备,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和正规化建设,按照与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20的比例建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按照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1的比例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市、县(市、区)两级全部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县级财政不低于社区服刑人员年人均1500元标准落实经费保障。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对社区矫正工作捐赠款物,对符合条件单位和个人的捐赠支出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四是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推动把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努力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信息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及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实行网上办案,提高执法效率;不断完善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进一步推广手机定位、电子腕带、电子签到等信息技术应用,增强监控工作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蚌埠市、滁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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