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司法局明确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17.02.2017 15:3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日前,省司法厅和省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重新明确我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明确。滁州市发展改革委、滁州市司法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县市区发改委、司法局按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通知》明确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规定除了代理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以及代理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以外,其他服务收费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差异化收费,这将为法律服务市场带来更加充分的竞争,同时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也应亮证收费,接受监督,不得强收费、乱收费,各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规范收费行为。
(滁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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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7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