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司法局四项措施强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
06.04.2016 11:28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亳州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亳州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对法援案件事项范围进行明确规定,确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等5类法律援助对象以及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8类重点援助群体,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监管、开展绩效考核、做好宣传引导等4项保障措施,明确了2016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是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54件。二是与亳州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分别签订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合同,利用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在亳州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电视台《走进农家》等栏目开辟法律援助宣传广告,大力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三是提高法律服务人员办案补贴标准,2016年市、县区财政投入不低于297.7万元,法援经费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法律服务人员的办案补贴标准从500元左右提高到1000元左右。四是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案件总数的40%、诉讼案件不低于案件总数的55%、刑事案件不低于案件总数的19%,受援人回访率不低于90%、旁听庭审案件不低于开庭案件的5%、法援案件评查不低于归档案件数的3%。
(亳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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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2016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