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发改委加强水库移民项目建设保障特殊群体利益

25.11.2016  21:34

  一是推行自主建设制度。规范执行水库移民项目自选、自建、自管、自用和政府监管服务机制,项目由村民代表大会推选,项目实施由村项目理事会组织建设,保障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及监督权。

  二是建立技术服务制度。严把审批关,严格勘测、图纸设计、工程预算等审查,为项目理事会提供详实的施工方案或初步设计。在项目实施中加强技术指导,对技术要求高的项目实施工程监理或技术服务发包,为项目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是落实项目公示制度。在水库移民项目实施村庄设立公示专栏,做到资金项目规范公示、序时公示。项目竣工后,要求项目实施的明细支出在村内公示半年以上。

  四是完善项目竣工验收制度。项目竣工后,组织村、镇、县三级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备案。工程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相应的行业规范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后交由村委会运营管理,并建立健全工程运行和管护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