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县级科协深化改革工作试点的通知
各市及省直管县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工作重要指示、中央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和省委常委会会议关于群团改革工作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全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工作,确保完成中央改革办批复的“省市县三级群团改革于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的任务,经研究,省科协开展市县级科协深化改革工作试点,加快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带动改革的全面突破和系统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试点分市级试点和县级试点两类,由市级科协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各市级科协最多可申报3个试点(市级、县级试点个数可任意组合)。省直管县科协直接向省科协申报。
2.试点范围和内容应严格遵循申报指南有关要求(附件1),报送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3.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市县级科协深化改革工作试点申报书》(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邮寄至省科协改革办,同时通过公文发布系统报送电子版。
4.申报日期截止到2017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及组织实施
1.省科协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统一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试点单位及内容。
2.试点工作实施周期为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省科协将及时开展试点地区改革绩效评估工作。
3.各级科协应通过主流媒体积极宣传试点成果。省科协将通过安徽公众科技网、安徽省科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宣传试点成果,推广交流改革经验。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科协办公室文秘组 钱吉伟 范成柱
电 话:0551-62661724、62661726
邮寄地址:合肥市花园街4号科技大厦708室(邮编:230001)
附件:1. 市县级科协深化改革工作试点申报指南
2. 市县级科协深化改革工作试点申报书
安徽省科协
2017年9月18日
1. | 附件1市县级科协深化改革工作试点申报指南申报指南.docx |
2. | 附件2市县级科协深化改革工作试点申报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