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市区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大幅提高
25.11.2014 13:51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一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鼓励吸引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逐步建立起以扶持就业为主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市区实际,市政府研究决定,安庆市市区比照目前全省最高标准,按照1:1.5标准(部队一次性退役金标准为4500元/年,市区按1.5倍即6750元/年配套)发放市区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具体标准是:服役满2年的义务兵,不分城乡,其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为13500元;服役满12年的士官,其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为81000元。如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其自主就业经济补助增发5%。新标准从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开始执行。
目前,市区补助金发放工作已全面启动,预计11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上报单位:安庆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叶大炤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25.11.2014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