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空气太差 机动车保有量或“受限”
空气太差,可控制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城市“禁区”内严禁烧烤;包庇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等11种情况主要负责人要引咎辞职……经过5个月的起草、立法调研、讨论修改等工作,我省首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条例草案出炉,现在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望年内正式出台。
市民如对草案有意见,可于7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到立法起草小组。邮寄地址为合肥市屯溪路435号,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0551-63608955,63608205。
11种行为 负责人或“引咎辞职”
草案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11种行为时,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这11种行为分别为:对污染大气环境行为的举报未依法查处的;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未依照规定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财政资金的;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违法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污登记和许可等环境行政事项的;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违法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的;未制定和实施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未按照规定公开大气环境信息的;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空气太差可控制机动车保有量
机动车尾气是大气污染“罪魁祸首”之一。征求意见稿明确,我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城市市区内,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限制摩托车的行驶范围。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倡导和鼓励公众使用公共交通、自行车等方式出行。
烧烤产生的油烟给附近居民和大气环境造成相当大的污染。对此,条例(草案)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在城市建成区内划定露天烧烤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政府划定的露天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业。对商住一体的住宅楼、无专业烟道的商业用房内,禁止新建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违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晨报记者 琚园园 实习生 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