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义务教育学区方案6月5日前公布

11.05.2015  20:47

  5月10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将坚持县(市)区为主、“就近、免试”原则,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招生入学办法。其中市区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1日~2日,6月17日~24日为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集体报名时间。6月5日前,市教育局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各县(市)区学区招生方案。

  在公办中小学招生中,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与其父母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的,可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免试入学。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须报经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经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及时在学校和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所辖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应相对统一。市区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6日~7日,6月16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由县(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遵照执行。拟录取的特长生名单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严禁学校以招收特长生的名义招收择校生,严禁学校以文化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特长生。经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招收特长生的人数不得超过该校当年招生总数的5%。

  在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方面,今年我市将充分挖掘办学资源,扩大招生规模,按照“符合基本条件、坚持免试免费”的原则,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能顺利入学。各县(市)区将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定点学校。

  根据要求,我市严禁公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班额原则上不超过省规定标准。市区及县(市)城区学校择校生比例须严格控制在本校招生总数的4%以下。全市公、民办学校均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