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按照中共中央中发【2014】1号文件和《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精神,市供销社为推进综合改革试点,促进供销社加快发展采取措施: 一是及时传达省社会议精神。 组织市社领导班子和机关科室负责人会议,对《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为推进我市供销社的综合改革试点,结合各县区供销社实际,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积极探讨深化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工作重点及措施,提出了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思路,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 二是开展对各县区供销社调研和摸底工作。 市供销社刘明主任带领机关科室负责人对所属固镇、五河、怀远县供销社进行深入调研,重点调研供销社系统所属的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社属企业经营情况,通过调研,摸清了各县供销社和基层企业的基本情况。 三是召开了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座谈会。 主要听取各县区供销社对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思路,在座谈交流会上,五河、怀远、固镇和淮上区供销社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畅谈了供销社改革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中央高度重视,农民群众期盼,改革是大势所趋,也是形势所迫,率先开展县级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能够享受到地方政府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解决遗留问题(债务、养老、医疗)优惠条件,早改早受益,早改能够让供销社所属企业快速发展,让广大干部职工和农民得到实惠,会议明确了固镇县供销社作为蚌埠市综合改革试点县社。 四是指导固镇县社抓紧制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按照省社要求,督促固镇县社抓紧制定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市社专门派人进行指导。目前,固镇县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初稿已经制定出来,待市供销社修改完善后,上报固镇县委、县政府和省供销社研究批复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