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完善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制度

05.08.2014  11:24
  近日,淮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市食药监、工商、商务、质监等部门重点围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国家标准、保障体系、食品添加剂生产管理、检验结论异议复检制度、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大家一致认为,修订草案较好地总结了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在监管体制、加强预防、社会共治、加大处罚等方面作了比较全面的规范。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就修订草案的完善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是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过程中,重点征求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并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增强标准的科学性;二是建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制度,监管部门适时抽查,从根本上杜绝保健食品安全事故;三是完善检验结论异议复检制度,赋予企业自主选择复检机构的权利;四是考虑到生产场地提供者对违法生产者的违法行为无法预见和识别,建议进一步斟酌修订草案中关于生产场地提供者法律责任的规定;五是增加基层食品安全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的规定,以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信息来源:淮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