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五个“进一步”推进社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

10.06.2014  10:35

今年以来,芜湖市以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引领,五个“进一步”协同推进社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民族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芜湖市民族工作进社区实施办法》,全市各区、街道、社居委均设有社区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少数民族联络组,形成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长效稳定,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如鸠江区管山社区建立了以党委书记为领导和社区居委会干部组成的社区少数民族工作领导班子,建立了民族工作网络。

 

二是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市政府将此项工作列为2014年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确定了镜湖区及弋江区鲁港街道为试点单位。镜湖区海南渡社区创建了民族人口文化园及民族特色体验馆,弋江区澛港街道投入资金42万余元,在汇成社区积极打造少数民族之家、社区科普活动中心和社区法治文化广场等。

 

三是进一步做好为社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工作。全市各社区均建立民族工作台账,镜湖区所辖街道、社区,将常住少数民族人口基本信息录入“一站式电子服务平台”并通过电子平台及时做好贫困少数民族人口的社保金和低保金发放工作,为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办理领取失业金业务等。

 

四是进一步在社区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区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标准,成功申报了镜湖区周家山社区、海南渡社区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社区。

 

五是进一步做好社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工作。把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解决在社区,积极拓展新思路,解决新问题。近年来,全市积极排查和化解矛盾和纠纷,成功化解和妥善处理涉疆、涉回等民族矛盾纠纷多起,推进全市社区民族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