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我市举办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培训班

07.12.2015  12:13

      为在全市全面宣传、规范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宣城市红十字会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11月30日联合举办了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培训班,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冯先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建玲出席开班式并讲话,来自全市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分管负责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分管副主任及医政科长,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分管院长、医务科长、急诊科、神经外科、重症监护科主任等73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省红十字会、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的负责人、专家亲临授课,他们分别从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的法规政策、背景、进展、工作体系、工作要求、基本概念、技术规范、捐献流程、案例介绍等,全面、系统地进行了讲解,并对学员们提出的各种问题现场给予解答。培训班为每位学员发放了培训教材,为每个参加培训的单位发放了器官捐献宣传张贴画。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冯先同在开班仪式的讲话中,首先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重大意义,一是人体器官捐献是临床器官移植的基础和前提,是挽救人的生命、提高生命质量的重要保障;二是人体器官自愿捐献是法治国家建设和尊重人权的体现;三是人体器官捐献是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创建文明城市的体现。对参加培训的各位学员提出希望,一要认真听课,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器官捐献的各方面知识;二要在日常工作中,做好人体器官捐献意义和常识的宣传,引导广大爱心人士加入到捐献器官、挽救生命的行列中来;三要在器官捐献的实践中,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工作规范,为捐献者及其亲属提供人文关怀;四要加强相关部门间的联系和配合;五要对器官捐献志愿者各实现捐献者的贫困家庭,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六要对器官捐献志愿者和实现捐献者的高尚行为和感人事迹大力宣传,积极营造捐献器官、敬重生命、奉献爱心、造福人类的和谐社会氛围,为文明创建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作出新贡献。
      市卫计委副主任王建玲在讲话中要求临床医院,尤其是重症监护室、急诊室、脑外科的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器官移植工作的现实意义,尊重逝者,帮助有意愿家属做好器官捐献相关工作。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器官捐献有关规范开展工作,积极发现和引导潜在捐献者,及时报告,密切配合移植医院做好器官的维护等相关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监管主体作用,对相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执行人体器官捐献有关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同红十字会的沟通,医疗机构要加强同上级移植医院的联系,加强联动协调,共同研究解决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我市器官捐献工作顺利开展。
      在12月4日早间的宣城广播电台“百姓热线”节目中,市红十字会通过专题节目对人体器官捐献的意义和常识进行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