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拟推选铜陵等四地市为年度环境改善成效明显市(州)
01.03.2017 18:07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近日,环保部公示2016年度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快、成效明显市(州)入选名单,拟推选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淄博市作为2016年度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快、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市(州)。2016年,铜陵市共获上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895.43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废气治理、黄标车提前淘汰、秸秆禁烧,预算执行率100%。完成了皖能5#机组、国电1#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等重点项目,减排二氧化硫等主要废气污染物2000余吨,PM10、PM2.5同比分别下降11.6%、12.2%。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保专项资金激励措施实施规定>的通知》,中央和省将对年度环境改善成效明显的市(州)给予奖励。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1.03.2017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