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已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46件 问责57人
截至5月19日中午,亳州市共接收转办的信访投诉92件,目前,亳州市已基本完成调查核实79件,其中不属于亳州市管辖的1件,反映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的72件,不属实的6件(蒙城县环保局涉嫌包庇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问题、亳州市东星农业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问题、涡阳县高公镇炼油点问题、安欣牧业未整改问题、亳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废水直排问题、亳州市谯城区聚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污染问题);正在进行深入调查13件,分别是安徽瑞福祥食品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宋汤河污染治理问题、谯城工业园区污水排放问题、谯城区城父镇红星养殖场拆除问题、亳州市经开区凤尾河等河流二次污染问题、亳州市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环境问题、谯城区铸建混凝土搅拌站环境问题、谯城区张店乡天棚混凝土搅拌厂和宏盛沥青厂环境问题、机动车尾气监测弄虚作假问题、谯城区古井镇污水处理厂收水问题、谯城区古井镇杨楼行政村罗子王庄玻璃收购点环境问题、谯城区魏岗镇赵庄养殖小区环境问题、谯城区双沟镇邹李村搅拌站环境问题。
目前,亳州市已办结46件,其中属实或部分属实的41件,不属实的5件。对涉及的相关企业,责令整改19家;立案处罚12家,罚款共计119万,其中谯城区环保局对颜集镇曹寺行政村前罗楼石子加工点处罚1万元;涡阳县环保局对亳州市东星农业有限公司处罚10万元,对单集林场安欣牧业处罚15万元;蒙城县环保局对正英建材厂处罚10万元、对葛永窑厂处罚10万元、对刘峰窑场处罚10万元、对金鹏建材有限公司处罚10万元;利辛县环保局对汝集镇湾李村力强混凝土搅拌站处罚3万元,对张村镇利诚混凝土搅拌站和利辛县纪王场乡路集村祝萍混凝土搅拌站分别处罚5万元,对利辛县安徽瑞虎肥业有限公司处罚20万元、对强英鸭业有限公司处罚20万元。
在调查核实基础上,对确实影响群众正当环境权益的环境问题,亳州市已约谈17人,问责57人,其中谯城区已约谈10人,问责9人(诫勉5人,行政警告2人,党内警告1人,留党察看1人);涡阳县已约谈3人,问责7人(通报4人,诫勉3人);蒙城县已问责12 人(通报3人、诫勉4人、行政警告5人);利辛县已约谈4人,问责29人(通报12人、诫勉3人,行政警告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