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程都要挂"身份证"若出现质量问题将追查

31.10.2014  09:22

  建筑“身份证

  材质:应为石材、不锈钢或黄铜等耐久性材料。

  内容:包含工程名称,开工、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五方名称及其负责人的名字。

  从现在开始,我省新建的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竣工后均需要在建筑的明显位置设置“永久身份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安徽省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办法”),昨天,记者看到了“永久身份证”的模板。另外,我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也已启用,将完整记录新建和已开建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有了“终身责任状”企业倒闭也追责

  为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我省住建厅近日发布了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我省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五方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五个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还要签“终身责任状”,并在建筑的明显位置设计“永久身份证”。

  按照办法,在我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因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不能正常使用的,将依法处罚参建单位,追究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省住建厅相关人士介绍,项目负责人退休后发现问题的,除追责外,还不得返聘从事相关技术工作。 “项目负责人如果是国家公职人员的,根据其承担责任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另外,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已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宣告破产的,除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外,还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身份证”收录工程各类档案

  根据“办法”要求,“永久身份证”标牌的材质应为石材、不锈钢或黄铜等耐久性材料;标牌的内容包含工程名称,开工、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五方名称及其负责人的名字。 “永久身份证”制作好后应设置在明显部位。

  另外,监理单位在签发竣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前,负责检查验收标牌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安装质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标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责令建设单位整改,监理单位要重新验收。(姜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