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351”工程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支出负担
中安在线讯 据中国宣城网报道, 近日,郎溪凌笪乡凌笪村阳笪组低保户69岁何国亮因慢性病在郎溪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在血管支架植入术后产生30384元医疗费用,作为特慢病多疗程住院的何国亮是宣城“351”工程保障对象,因此他可以申报大病保险补偿金额1692.94、民政求助金3038.46元和财政兜底保障金262.94、基金定额支付金额22563元,其个人只需要交纳医疗费用2826元。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了切实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市民政局出台了《宣城市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实施办法》,最大限度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支出负担,为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介绍,“351”工程在明确保障范围下积极推进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保障对象为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及限额内门诊费用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个人自付封顶额按照贫困人口年度内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确定。
去年11月1日,郎溪县居民周顺莹因分娩住进了郎溪县第一人民医院,16天的医疗费用共计6709元,由于周顺莹被纳入了“351”工程保障对象,民政救助额及财政兜底额分别是670.9元和2238.1元,再加上其它相关部门的补助金额800元,周顺英得到了政府4109元的政策补助,实际交纳费用仅为2600元,极大程度上缓解了病人医疗费用的压力。
为方便农村病人报销,在报销方式上实行了简化工作程序。贫困人口出院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通过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即时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以及个人自付费用。贫困人口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政府兜底资金由医疗机构垫付。贫困人口在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合规医药费用,回参保地的医保管理经办机构通过“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结算。个人只需承担自付费用,其他费用由医保管理经办机构垫付。
“351”健康脱贫工程由县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并设立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资金运行中出现缺口的,由县级财政及时弥补。截至2017年一季度,全市共筹集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670余万元,已支出资金82万元。
据了解,宣城将在2017年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健康脱贫兜底保障,提高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将得到有效控制。 (记者汪鸣)
原标题:“351”工程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支出负担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汪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