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积极构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

01.12.2016  00:03

  今年以来,滁州市工商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监督规范,坚持“五权治本”,为塑造依法行政、公正守法的部门形象进行了努力探索。

  一、晒出行政权力,公开接受监督。一是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责清单,对行政事项及时进行梳理和确认,原有行政权力161项,调整后共有行政权力149项,共调整21项,取消12项;二是逐项制定权责监管细则,针对149项行政权责清单,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使每一项政府权力都有细化可操作的运行规范,实现对工商部门权力事项运行的全过程标准化监管;三是先后出台《滁州市工商局登记工作规范》等6项制度,完善网上审批工作流程,由市政府统一公示,晒出行政权力,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四是实行工商登记审批数据、抽检监测数据和行政处罚案件数据“三公开”,及时传送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审批后7天内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今年1至9月份,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3858户、行政处罚已结案1452件、抽检监测86组次全部进行信息公示和执法公开。

  二、分事分岗行权,规范决策管理。一是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原则对涉及重大决策项目和日常内部管理进行规范,相继制定出台《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加强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先后发文出台《滁州市工商局“一把手”不分管人事和财务制度》,《“一把手”监督管理八项措施》,对党组成员重新进行责任分工;三是推行行政争议案件集体审议机制,针对每个行政复议案件,该局坚持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决策、专业部门决策作用;四是坚持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机制,为案件办理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与支持;五是对5万元以上较大数额的行政处罚,报市政府法制办和省工商局备案审查,接受事后监督,预防权力滥用和错案的发生。

  三、约束行政权力,防控职业风险。一是紧盯登记服务权、监管执法权、内部管理权等“三权”的风险防控,将工作重心放在防止权力的滥用上,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是绘制“两张图”即权力运流程图和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图,从查找决策风险点、查找工作环节的风险点、查找岗位及个人风险点等三方面入手约束权力、防控风险,通过认真查找,共确定风险点160多个,并进行公示;三是根据每个科室、单位存在不同的风险点,制定个性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强化责任追究,形成齐抓共管,人人担责的责任体系。

  四、简化审批程序,权力阳光运行。一是该局在对工商登记目录进行清理瘦身的基础上,对现有企业登记注册流程进行简化优化,建立工商登记市县两级统一审批平台、统一审批标准、统一审批流程、统一审批时限、统一审批条件、统一审批责任的“六统一”工作机制,强化工商登记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了企业登记“进一扇门,找一个人,办成所有事”;二是落实“先照后证”,企业入市更加便利。严格按照市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文件精神,将1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大大提高了登记审批效率,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三是在全省再次率先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大众创业提速增效,比国务院规定的10月1日全面实施提前了1个月;四是推行电子登记,登记注册窗口核发全省首份网上受理登记营业执照后,创新开展“互联网+工商服务”工作模式,实现了工商登记注册业务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五是简化住所登记,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制定出台《滁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充分释放住所资源,降低中小微企业准入门槛,满足了企业的需要;六是放宽名称登记,授权琅琊、南谯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其辖区内的私营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登记。今年1-9月份,新增内资(含私营)企业6640户,同比增长32.7%;新增个体工商户16241户,同比增长31.6%;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57户,同比增长37.3%;新增家庭农场977户,同比增长36.1%。

  五、合力监督权力,聚焦主业主责。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该局领导班子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做到与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同时,局党组书记与党组(班子)成员,党组(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科室,分别以约谈和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传导;二是强化教育引导。狠抓机关干部的政治学习,坚持每周三学习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对机关干部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三是建立“三个清单”,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班子集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清单,使责任更鲜明,责任链条更紧密,责任传递环环相扣;四是实施业务工作督查制度。成立业务工作巡查督查组,制定实施办法,不定期到进行明查暗访,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惩治违纪违规、滥用权力,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