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四突出”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

04.07.2016  20:43

  滁州市工商局不断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活动的监管,通过突出“准入、监管、执法、维权”四位一体举措,强化市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规范滁城二手车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突出准入,严查主体资格。组织执法人员集中两天时间对全市44家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租赁、二手车经销和经纪企业的主体资格进行梳理摸底,全方位排查,严查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二是突出监管,强化教育引导。要求二手车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车辆的索证、亮照、亮证制度,明码标价,如实提供车辆在使用、维修、事故、保险以及行驶公里数、报废期限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和信息。向二手车经营业主送达“公开信”,对企业和经营者开展走访和行政指导,送法上门。督促指导二手车市场主体统一使用新版《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推行示范文本工作与加强汽车市场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相结合,认真做好示范文本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三是突出执法,加大查处力度。严查经营违法行为, 依法打击二手车违法经营行为,重点对非法销售报废汽车及“五大总成”、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违反合同约定、经营禁止上市交易车辆等行为进行查处,将查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二手车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加强检查,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车辆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四是突出维权,提升维权效力。加强与公安、商务、税务等部门协作配合,完善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汽车流通协会等汽车行业组织的作用,促进二手车交易市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畅通举报渠道,结合12315维权进市场活动,帮助和引导二手车经营户建立自律机制,及时受理涉及二手车投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目前,该局共组织两次二手车交易专项检查,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租赁、二手车经销和经纪企业44家,立案查处2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解决投诉纠纷4起,对2家不具备二手车经营主体资格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取缔,有效地规范了二手车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