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工商局召开商事登记“双告知”工作培训会

23.09.2016  20:02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9号)精神,近日,马鞍山市工商局组织30余个相关审批部门召开了商事登记“双告知”工作培训会。马鞍山市工商局注册局局长甘培芳主持会议,市工商局副局长郑发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朱观明、副调研员徐立群出席了会议。

  郑发宁在讲话中指出,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充分认识“双告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双告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双告知”工作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为确保“先照后证”改革各项举措落地生根,主动向申请人宣传改革精神,主动做好前端引导和服务的积极作为,也是积极协助审批部门推进改革,实现与审批部门工作有序衔接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审批部门要充分认识“双告知”工作的重要性,建立部门内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郑局长还指出目前“双告知”推进工作存在部分登记信息无法推送、相关审批部门不够重视的问题,要求各审批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专人负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好“双告知”制度的推行工作。

  接着,朱观明在讲话中指出,“双告知”工作是服务企业的必然要求,通过告知企业经营范围中需要办理审批的项目,避免企业跑冤枉路。同时,“双告知”工作也是监管原则的重要体现,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工商部门的“精准推送”,相关部门能够对企业的审批要求在短时间回复,监管工作及时跟上,最大限度减少监管脱节断档的情况发生,既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起到信用约束的作用,又节约了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成本。

  随后,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负责人宣读了《推行商事登记“双告知”制度工作方案》,市工商局办公室负责人就“马鞍山市电子政务统一平台”的“双告知”推送系统操作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