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五强化”扎实推进信息“双公示”
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机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滁州市工商局通过“五个强化”健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长效机制,全市新增市场主体6586户、行政处罚已结案452件全部进行信息“双公示”,走在全市信息“双公示”前列。
一、强化公示原则,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合法、客观、及时、规范和“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将公示责任落实到具体行政许可和行政案件,落实到具体个人。通过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确保公示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公示信息的准确完整。
二、强化公示内容,确保及时规范。行政许可信息主要公示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部门、许可日期等内容,以及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工商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处罚事由、处罚结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处罚日期、救济渠道等信息等。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做出决定之日起20日内公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事项,并同步将公示内容推送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强化审核把关,确保内容准确。要求办案机构和案件核审机构把好案件定性关、法律适用关、处罚裁量关,各级办案机构和登记注册机构按照“一审一核”的原则,由主办人员和负责人完成网上公开信息的录入和审核,及时传送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实现全部案件信息在网上公开,并确保案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四、强化考核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将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和考核依据,建立月通报制度和督查机制,定期排查信息公示情况。对办结的案件和行政许可进行逐一核对,认真比对公示系统、登记系统、执法系统及纸质档案,及时查找发现存在问题。对信息公示工作进展较慢、公示率较低的单位,采了通报、约谈等措施,有效促进信息公示工作的落实。
五、强化宣传力度,推进诚信建设。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让企业和社会了解、支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对于企业应公示的出资情况、股权变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即时信息,特别是行政处罚信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指导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使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诚信意识。